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金政发〔201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面对外需疲软、生产成本上升、国际贸易摩擦增加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我市外经贸工作难中求进、逆势而上,为全市实现追赶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64.34亿美元,增长24.5%,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0和2.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51.46亿美元,增长24.3%,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4.0和4.4个百分点;进口12.89亿美元,增长27.5%,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6和0.2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23315万美元。实现境外投资总额14972万美元,增长39.3%;外经营业额23651万美元,增长16.18%。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外经贸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金政发〔2009〕4号)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评,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外贸工作奖
(一)外贸工作综合奖
一等奖 义乌市人民政府
兰溪市人民政府
永康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 武义县人民政府
东阳市人民政府
磐安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 金东区人民政府
婺城区人民政府
浦江县人民政府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扶持外经贸发展先进单位
市商务局
市财政(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经信委
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金华海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华市中心支局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金华办事处
(三)自营出口先进企业
1.自营出口超2亿美元企业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2.自营出口超1亿美元企业
浙江四方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东磁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今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自营出口超5千万美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