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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应对高温天气应急预案、闵行区处置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闵行区处置大风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8.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雷雨大风、飑线大风、龙卷风、冷空气大风、温带气旋大风等大风灾害,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气象局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风(除台风)灾害的监测与预防、预警与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等应急工作。
  台风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按照《闵行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4 基本情况
  1.4.1 大风天气概况
  大风是由剧烈的空气水平运动造成的,主要出现在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温带气旋、强对流及冷空气过境等天气形势下,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出现。其中台风大风主要出现在7-9月;温带气旋大风主要出现在春秋季,具有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等特点,风力一般较台风弱;强对流天气下的大风多出现在夏季,主要有雷雨大风、飑线大风、龙卷风等,具有突发性强和局地性强的特点,持续时间短暂,但有时强度极大,对影响区域可造成极大破坏;冷空气大风(或寒潮大风)主要出现在11月至次年3月,通常持续时间长,对海运具有较不利影响,但强度相对较弱。
  1.4.2 主要危害
  大风的危害程度主要和风速有关,研究表明,风压基本和风速的平方成正比,当风速达到30米/秒时(11级),每平方米可产生56千克以上的风压。本市有仪器测得的最大瞬时风速为43.9米/秒。龙卷风风速极大,因此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同时龙卷风的危害还与其极低的气压有关,强大的气压差可导致物体被吸入其中。强烈的大风可造成建筑物倒塌、电杆折断、树木庄稼倒伏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城市运行、社会生产、农业、交通和人民生活等均具有不利影响。
  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影响:可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特别是危房、简易大棚、车棚等倒塌,室外构筑物、广告牌被吹落,导致人员伤亡。
  对交通的影响:影响水运、空运、陆运正常进行,并对大型桥梁等设施安全具有威胁。
  对电力设施的影响:吹倒电塔、电杆,造成电力线路中断,影响电力供应。
  对通信系统、信息系统的影响:吹坏通信基站、通信线路,造成通讯中断。
  对农业的影响:造成农作物倒伏、花果脱落、养殖水产品死亡,损坏塑料大棚等农业设施,影响农业产量和农产品市场供应。
  对绿化的影响:吹倒行道树等树木,并进而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户外作业、高空作业、施工、起吊、装卸、危险品运输等都可能由于大风而不能正常进行,易引发事故。

2 联动部门(单位)及主要职责

  2.1 区气象局
  (1)负责大风及相关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对重大大风灾害进行评估,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建议;
  (2)根据处置需要,为大风灾害及相关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及时有针对性的气象服务;
  (3)加强与相关委办局联系,开展大风次生、衍生灾害的分析评估和监测、预警;
  (4)规划、组织大风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大风灾害科普知识宣传。
  2.2 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重大大风灾害期间及发生后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和监管。
  2.3 区经委
  (1)以区级重要商品储备体系为基础,组织协调大风灾害应对过程中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
  (2)指导督促电力公司做好电力设备的大风防御及应对工作;
  (3)指导、组织相关企业做好重大大风灾害后重要物资生产;
  (4)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大风灾害时旅游安全工作;
  (5)协调做好受灾、滞留游客的转运、安置和救助工作。
  2.4 区建设交通委
  (1)督促、检查和落实本系统各建设单位及全区建设工程的大风灾害防御和生产安全;
  (2)评估大风对桥梁等设施的影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对公交、出租车、轮渡等交通运输单位大风灾害防御的检查;
  (4)组织协调各轮渡码头、航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和疏导,负责为滞留和紧急疏散转移人员的撤离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负责本区水域船舶航行的安全管理;
  (6)加强对船舶的防护引导,组织协调对遇险船舶的搜救工作。
  2.5 区农委
  (1)组织、落实农业应对大风灾害工作;
  (2)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恢复生产。
  2.6 区公安分局
  (1)做好本区遭受大风灾害袭扰时的道路交通疏导和治安维护等工作;
  (2)保障应急抢险队伍和车辆安全、快速通行;
  (3)负责倒塌房屋内人员抢救等救灾任务;
  (4)组织播发交通信息和大风天气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2.7 区民政局
  调查、汇总大风灾情,做好救助工作。
  2.8 区教育局
  (1)负责督促各直属单位(中小幼学校)落实防御大风灾害措施;
  (2)指导各直属单位(中小幼学校)开展大风灾害防御和学生避险逃生安全教育。
  2.9 区卫生局
  负责伤员的医疗急救、转运和救治等工作。
  2.10 区文广影视局
  组织发布大风预警信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关信息播发及大风防御知识宣传。
  2.11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易受大风灾害影响的危旧住房进行风险排查;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空调外机和房屋附属物的安全提示和检查工作;
  (3)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排除受损房屋的险情;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住宅小区、楼宇电力抢修和绿化树木抢险工作。
  2.12 区绿化市容局
  (1)负责城市行道树及公共绿地内倒伏树木的应急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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