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进行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即时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区应急办负责组织应急联动处置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组织联动部门(单位)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5.3 应急响应
5.3.1 相应预案的启动
雷电引发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相应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1)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启动《闵行区突发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供电事故,启动《闵行区电力故障(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其它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3.2 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专家对事件等级、危害、维持时间及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评估,提出防御、处置措施。
(2)及时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做好停电区域的治安、交通维护,及时向停电区域调集蜡烛、电筒等照明器具。
(3)对雷击火灾区域等根据实际做好消防灭火和危险源控制等工作,必要时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4)妥善做好大型户外活动场所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5)发生疑似因雷电造成火灾、建筑物倒塌、市政设施损坏等突发事件的,气象部门应当协助消防、建设交通等部门做好调查评估和成因鉴定。
(6)加强防雷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媒体和公共场所显示屏管理单位、电信运营商等要配合做好相关预警信息等播发工作。
(7)做好雷电灾害防范和处置的新闻报道,加强媒体沟通和服务。
(8)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6 后期处置
6.1 响应结束
(1)雷电活动结束后,气象部门应及时解除预警信号,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和后期次生灾害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相关部门(单位)转入常态管理。
6.2 灾情调查和评估总结
(1)雷电发生后,民政、安监、消防、气象等部门应立即对灾害进行调查、评估与核实,气象部门要做好雷电灾害评估和雷电事故鉴别、汇总工作。
(2)因雷电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灾害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对预报服务、防御和处置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建立健全雷电防御和处置工作方案。总结材料及时报区应急办。
6.3 灾后次生、衍生灾害预防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灾后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工作,对受雷击的建筑物,应开展必要的安全性评估与检测。
6.4 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
(1)保险理赔。保险监管机构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受理理赔,发放理赔款,气象部门做好气象证明。
(2)灾后救助。雷电造成特别重大雷电灾害的,区民政局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会团体做好受灾家庭救助,社会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与使用,损毁房屋的维修等。加强捐赠款物管理。
(3)雷电灾害造成市政、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损坏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修复。
7 应急保障
7.1 监测预警能力保障
气象部门加强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加强雷电灾害预测预警和相关技术研究,建立雷电及相关灾害早期预警系统,加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为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提供科学建议。
7.2 预警发布能力保障
(1)在区气象局已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基础上,建立本区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话、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屏等发布信息。
(2)广播、电视等媒体和电信企业加强预警等应急信息发布能力建设。
7.3 防雷能力保障
气象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评估,建立雷电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防御薄弱环节的检查,做好建筑物和信息系统的防雷检测和审核验收工作。分析研究雷电灾害及其对建筑、房屋、市政工程和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市政设施、供电设施、信息系统的防雷减灾标准。开展雷电防护科学研究和防雷技术的推广、应用。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防雷设施的维护,对存在隐患的雷电灾害防御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8 附则
8.1 奖惩
8.1.1对在雷电灾害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1.2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预案编制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编制和解释。
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针对本部门(单位)的细化的处置雷电灾害工作预案,并报区应急办备案。
8.2.2 预案修订
本预案每两年进行评审,遇特别重大雷电灾害后及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和变化情况作相应修订。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闵行区处置大风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情况
2 联动部门(单位)及主要职责
2.1 区气象局
2.2 区发展改革委
2.3 区经委
2.4 区建设交通委
2.5 区农委
2.6 区公安分局
2.7 区民政局
2.8 区教育局
2.9 区卫生局
2.10 区文广影视局
2.11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12 区绿化市容局
2.13 区安全监管局
2.14 区民防办
2.15 区新闻办
2.16 莘闵电信局
2.17 闵行供电分公司
2.18 其它相关部门(单位)
3 预防和应急准备
3.1 预防
3.2 应急准备
4 预警和预警响应
4.1 预警
4.2 预警响应
5 应急处置
5.1 基本程序
5.2 单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5.3 综合应急处置
6 后期处置
6.1 响应结束
6.2 灾情调查和评估总结
6.3 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
7 应急保障
7.1 监测预警能力保障
7.2 预警发布能力保障
7.3 防范防御能力保障
7.4 应急处置能力保障
7.5 通信与装备保障
8 附则
8.1 奖惩
8.2 预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