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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清水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清水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绍政发〔20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民生为首要任务,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清水工程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年治理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市清水工程建设,促进我市河道水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经研究,决定授予绍兴县政府等5家单位“2011年度绍兴市清水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徐世红等27位同志“2011年度绍兴市清水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为推进全市清水工程建设不断努力。

  附件:1.2011年度绍兴市清水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2.2011年度绍兴市清水工程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1:
  2011年度绍兴市清水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绍兴县政府

  新昌县政府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市水务集团

  附件2:
  2011年度绍兴市清水工程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徐世红、谭震建      绍兴县

  赵源恩、蒋大钢      诸暨市

  崔煜忠、罗小平      上虞市

  周一中、商小灵      嵊州市

  周明江、赵炳焕      新昌县

  胡大勇、夏志清      越城区

  陈 扬          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陈国胜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金方勇          镜湖新区管委会

  阮火祥          滨海新城管委会

  冯忠宝、张方明      市环保局

  陈 俊          市建设局

  严 玮          市城管执法局

  金韶军          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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