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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0]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区劳动和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的处理体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整合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蔡小庆 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张伟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主 任:沈 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冬梅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郭保强 区经委副主任
  俞志清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周 明 区国资委副主任
  李光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施晓军 区卫生局副局长
  潘嘉明 区工商联副主席
  张开元 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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