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1、开展由区统筹管理基础教育的试点工作
从2011年起,在虹桥、吴泾两个镇(以下简称“试点镇”)进行试点,并逐步推进以区统筹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另行制订)。
2、进一步完善两级教育管理模式
除试点镇以外的其他镇仍保持区、镇两级教育管理模式,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归属保持现状。
(1)明确经费统筹范围
全区所有公办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均纳入教育经费统筹范围。统筹范围内各类学校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专项项目等日常运转经费实行统筹支出。学校校舍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基本建设经费不属于统筹支出范围。原有镇管学校的迁建、改扩建等基本建设经费仍由镇承担,新开办学校按照“谁开发、谁得益、谁承担”的既定政策,由镇承担经费,归属镇管。
(2)统筹教育发展规划
根据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由区规划土地局会同区教育局、区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教育专项规划,合理设点布局和配置教育资源,并确保规划实施。凡规划确定的教育设施用地,要严格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规划用途。凡教育设施配置不足或缺口较大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存量土地的开发建设,按照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受教育人口的实际情况,优先按规划落实新建教育设施的建设用地。
(3)统一预算定额标准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要求,制定统筹范围内各类学校统一的预算定额标准,统一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项目经费。全区学校的预算统一由区教育局组织编制,审核后分别报区财政局和各镇,预算总额不超过预算总控制数。经区财政局和各镇审定并分别报区、镇人大批准后,下达给学校执行。
区财政局和各镇要加强教育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落实预算资金使用责任制和跟踪反馈制度,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估办法,会同区教育局开展对预算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统一硬件设施配备标准和资产管理
根据市教委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区统一的学校技术装备标准,根据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实现全区同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均衡。对各类学校的校舍维修和设备更新制定统一标准和管理办法,推进教育资产的统一管理。
(5)统筹人力资源配置
提升校长和教师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完善校长和教师的资质认定和专业培训制度。坚持校长、教师的配置向偏远或相对薄弱的学校倾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三)评估激励,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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