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倡导品牌经营
继续做好培育和引进品牌工作,努力实现肉类、豆制品、大众化早点、熟食等重点商品的品牌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广水产品、蔬菜等产品的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经营率,并注重生产源头产品的品牌培育。
(三)提升服务能级
抓好便民功能配套工作,大力推广与日常生活相关的便民为民服务项目,如大众化早点、家电日用品修配、公用事业费代理收费等,注重包括无障碍设施在内的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设施建设,拓展标准化菜市场服务内涵。落实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推广应用节电、节水装置。
(四)提高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对市场经营者、市场主要管理人员、场内业主开展岗位培训工作,使其深入理解、熟悉《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掌握相关的公平交易、诚信经营、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自身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意识,提高标准化菜市场的规范服务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落实
2010年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要总结和吸纳前五年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切实解决有关薄弱环节,重点抓好职责、资金、任务的落实。
(一)职责落实
2010年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任务由区经委牵头负责,各相关镇、街道为具体实施单位,按照标准负责规划、落实、建设、发展和日常管理。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城管监察大队等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按规范程序确保食品安全及卫生、环保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资金落实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由区经委研究制订按项目补贴标准,政府补贴资金按不高于审价后投资额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为100万元/个。政府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按照50%:50%的比例承担。区经委若争取到市财政补贴资金,区、镇(街道)则按照差额数补贴。改造投资额须经区政府采购定点审价机构进行审价,并以此为依据申请财政补贴。
(三)任务落实
1、为确保完成15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任务,根据各镇(街道)初步申报结果,从多为群众办实事角度出发,实际安排20家菜市场进行改建。
2、2010年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1-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