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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闵行区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闵行区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0]4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区纠风办拟订的《2010年闵行区纠风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0年闵行区纠风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我区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部门和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上海世博会和实现“两高一少”等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继续加强对财政强农惠农资金和区统筹城乡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治理面向企业的乱收费和各种摊派
  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和市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国有(集体)企业对外捐赠须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向本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规范企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企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清理规范庆典、论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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