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拆迁补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集体评议决策制度
  对权证资料延迟上缴、不交等对象,对产权不清、建筑面积有异议、大额设备补偿以及评估结果有异议、签约结果与预案差距较大等情况,以及涉及动迁补偿的群众投诉事项,要在重点核验的基础上,建立动迁工作组集体评议决策制度。通过逐一说明原因和处理结果,实行向动迁工作组汇报,接受动迁工作组评议,由动迁工作组讨论决策,决策意见进入动迁管理档案。
  (四)签约补偿分级负责制度
  拆迁公司要根据评估报告、动迁方案以及专题会议纪要,确定被拆迁户的动迁补偿金额,作为拆迁补偿预案与被拆迁人进行动迁签约;建立拆迁补偿金额复核制度;拆迁补偿协议实行三级管理,即经办人签字确认,动迁基地项目经理审核,总经理复核。
  (五)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各单位和部门拆迁责任区制度。将被拆迁人、各动迁阶段防骗责任分解到组到人,构建纵横牵制、上下互动的责任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四、工作职责
  (一)拆迁公司
  对动迁基地范围内的动迁家庭人口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一户一档;配合相关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做好房地产权证的收集和验证复核工作;按照拆迁管理五项公示制度,落实各项补偿依据和补偿结果的公示,制定各户补偿预案;做好洽谈协商记录,及时分析解决问题;层层落实签约补偿分级负责制;配合相关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做好动迁补偿款和过渡费的结算和发放工作;严肃拆迁人员工作纪律,加强对动迁工作人员管理,加大法律意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坚持“两人上门”、“佩证上岗”的工作原则。
  (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是规范拆迁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基地动迁工作组(动迁办、拆迁公司、建设单位派员参加),全面协调动迁事宜;委派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及时收集和审核被拆迁人的权证资料,落实验证复核制度。涉及宅基地的,还应收集建房批准文件、户口证明等。补偿面积与权证面积不相符的,要逐一核对并出具核定意见;跟踪财产评估,积极关注补偿诉求和意见,并组织协调解决。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督检查辖区内动迁基地“验证复核制度、补偿信息公示制度、集体评议决策制度、签约补偿分级负责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区监察部门报告。
  (三)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