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政府服务
凡被纳入区上市培育库的企业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需经行政审批的业务,并优先享受以下政策扶持措施。
1、优先享受区政府搭建的政企互动平台、信息沟通平台、培训学习平台、银企对接平台、中介服务平台等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2、优先认定或推荐申报有关称号或资质。
3、优先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市、区有关专项基金和资金的扶持。
4、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国家、市、区有关重点支持项目。
5、对上市培育企业在技术开发、节能减排、促进本区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6、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闵行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区工商联、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分局、区质监局、区安全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上市办”),办公室设在区经委,负责牵头协调本区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企业改制上市的具体工作,形成市、区、镇联动推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我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1、企业培育和推动改制。区经委和区科委负责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开发和培育,组织相关培训,推动中小企业改制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上市的后备资源库。
2、政策协调和上报跟踪。区经委会同区工商联、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分局、区质监局、区安全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区中小企业上市的政策协调,出具相关文件;跟踪分析拟上市中小企业报审情况,争取监管部门支持;汇总中小企业上市工作情况。
3、企业摸底和推荐。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属地内入驻企业的挖掘、服务和推荐,做好优质后备企业的摸底、筛选、推荐申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把辖区内的行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培育成上市公司。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