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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推进百家企业改制上市意见的通知

  五、优化政府服务
  凡被纳入区上市培育库的企业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需经行政审批的业务,并优先享受以下政策扶持措施。
  1、优先享受区政府搭建的政企互动平台、信息沟通平台、培训学习平台、银企对接平台、中介服务平台等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2、优先认定或推荐申报有关称号或资质。
  3、优先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市、区有关专项基金和资金的扶持。
  4、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国家、市、区有关重点支持项目。
  5、对上市培育企业在技术开发、节能减排、促进本区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6、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闵行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区工商联、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分局、区质监局、区安全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上市办”),办公室设在区经委,负责牵头协调本区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企业改制上市的具体工作,形成市、区、镇联动推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我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1、企业培育和推动改制。区经委和区科委负责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开发和培育,组织相关培训,推动中小企业改制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上市的后备资源库。
  2、政策协调和上报跟踪。区经委会同区工商联、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分局、区质监局、区安全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区中小企业上市的政策协调,出具相关文件;跟踪分析拟上市中小企业报审情况,争取监管部门支持;汇总中小企业上市工作情况。
  3、企业摸底和推荐。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属地内入驻企业的挖掘、服务和推荐,做好优质后备企业的摸底、筛选、推荐申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把辖区内的行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培育成上市公司。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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