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推进百家企业改制上市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推进百家企业改制上市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0]7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区经委拟订的《关于闵行区推进百家企业改制上市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闵行区推进百家企业改制上市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11号)精神,为进一步鼓励我区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强化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百家企业改制上市,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聚焦闵行区内新能源、民用航天航空、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六大高新技术产业,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具有上市意愿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争取到2013年底,能够有100家企业进入上市培育库,其中50家企业通过重点扶持,逐批启动改制上市计划;力争累计有15至20家企业上市(截止到2010年7月底已有6家企业在深圳中小板上市),逐步使闵行区形成以一批运作规范、发展健康的上市中小企业为龙头的中小企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市区联动、委办协同
  通过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对中小企业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快改制上市进程。
  (二)政企携手、多方参与
  广泛调动有关专业机构和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培育氛围。
  (三)分类辅导、重在培育
  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将我区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分为三类,即培育企业、扶持企业和改制上市企业。结合其所处阶段性特征,予以差别化的分类指导。
  三、明确企业对象
  凡在我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上海市及闵行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入我区上市培育库。其中: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