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作业人员。各级企业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力、隐患治理不到位、督查把关不严的,一律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要加大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四、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组织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各新闻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和传播媒介,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宣传典型事例和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防火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的火灾隐患及其它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地扩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抗御火灾硬实力
要大力加强消防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站点布局,三年内建成光华、马桥和颛桥三个消防站。要配齐、升级消防车辆装备和消防个人防护器材,加强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建设和管理。要结合村镇改造,对农村不能通行消防车辆的机耕路进行改造,确保消防车辆的通行。同时要增设维护好天然水源取水口,缺水地区要增设天然水池,确保消防用水。要落实消火栓维护保养,对于缺少、损坏的消火栓要及时做好补缺、维修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火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灭火战术研究和实地演练,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完善各类灭火救灾预案。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对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交通事故等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快捷响应、集约高效、攻坚力强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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