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0]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11月15日,静安区胶州路高层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42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要求,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本区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深刻吸取“11.15”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松懈、不麻痹。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消防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当前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把握好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隐患督查、隐患报告等四个环节,立即组织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当前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全面组织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到位。要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托儿所、敬老院、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易燃易爆单位、危棚简屋,以及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及其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排查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力量上配足配到位,确保排查不留死角。要对排查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较大隐患跟踪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跟踪治理,做到处置措施落实,人员责任明确,治理投入保障。对发现较大以上隐患短时内无法整改须进行取缔的,及时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整治。此次排查结束后,区四套班子领导将带队进行分片分组重点督查。
三、强化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