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二平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宏超 区投资发展办副主任
徐建平 区农委副主任
宋运堂 区科委副主任
范永飞 区司法局副局长
许庆龙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国卿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卫民 区统计局副局长
郁 臻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尹 兵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刘如敏 区税务分局副局长
曹 宏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姚 媚 团区委副书记
何爱群 区妇联副主席
龚仁德 区残联理事长
王 琦 区就业促进中心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任由许庆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琦同志兼任,成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或部门负责人组成。今后,协调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2:
闵行区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指标内容(试行)
| 名称
| 说明
|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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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指标
| 促进就业协调机制
|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加强协作
| 建立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会议落实、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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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专项资金
| 资金保证,人员保证,确保就业政策实施
| 促进就业资金专人负责、专项管理、独立核算,有严格的使用、管理及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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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就业家庭” 动态为零
| 消除“零就业家庭”
| 制定“零就业家庭”调查排摸及援助方案,一个月内至少一名家庭成员落实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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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
|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 制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方案,三个月内安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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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
| 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三个月内安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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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 控制失业
| 控制在区下达的指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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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组织扶持
| 鼓励扶持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 完成当年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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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指标
| 新增就业岗位
| 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 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协调机制作用,多渠道扩大就业,完成区府下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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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
| 加强职业指导,完善指导台帐,提高指导的针对性
| 综合运用个人指导、集体指导、特殊人员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指导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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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就业
| 降低失业率
| 社区内有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就业率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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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职业见习
| 提升青年职业技能、转变择业观
| 发展高质量的青年见习基地,推荐社区内30岁以下失业、农富人员参加职业见习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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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贷款担保
| 为创业者缓解资金难题
| 积极宣传开业贷款担保政策,落实政策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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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
| 通过创业带动更多人员就业
| 扶持成功的创业组织每家带动本市户籍劳动力就业7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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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创业见习
| 培养青年创业意识,提升青年创业能力
| 发展高质量的青年创业见习基地,推荐社区内35岁以下青年参加创业见习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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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
| 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市场化就业能力
| 制定社区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做到台帐完整、记录清晰、培训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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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
| 强化就业服务和管理
| 社区内求职人员(包括外来人员)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促进就业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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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标
| 特色亮点工作
|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手段和服务水平
| 出台的政策、工作的方式及工作的内容有特色、有成效,在全区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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