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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本区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孙二平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宏超    区投资发展办副主任
  徐建平    区农委副主任
  宋运堂    区科委副主任
  范永飞    区司法局副局长
  许庆龙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国卿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卫民    区统计局副局长
  郁 臻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尹 兵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刘如敏    区税务分局副局长
  曹 宏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姚 媚    团区委副书记
  何爱群    区妇联副主席
  龚仁德    区残联理事长
  王 琦    区就业促进中心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任由许庆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琦同志兼任,成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或部门负责人组成。今后,协调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2:
  闵行区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指标内容(试行)

 

名称

说明

要求

核心指标

促进就业协调机制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加强协作

建立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会议落实、责任落实。

促进就业专项资金

资金保证,人员保证,确保就业政策实施

促进就业资金专人负责、专项管理、独立核算,有严格的使用、管理及监督制度。

“零就业家庭”    动态为零

消除“零就业家庭”

制定“零就业家庭”调查排摸及援助方案,一个月内至少一名家庭成员落实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制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方案,三个月内安置率达到100%。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

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三个月内安置率达到100%。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控制失业

控制在区下达的指标以内。

创业组织扶持

鼓励扶持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完成当年指标数。

辅助指标

新增就业岗位

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协调机制作用,多渠道扩大就业,完成区府下达指标。

职业指导

加强职业指导,完善指导台帐,提高指导的针对性

综合运用个人指导、集体指导、特殊人员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指导有效性。

失业人员就业

降低失业率

社区内有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就业率96%以上。

青年职业见习

提升青年职业技能、转变择业观

发展高质量的青年见习基地,推荐社区内30岁以下失业、农富人员参加职业见习成效明显。

开业贷款担保

为创业者缓解资金难题

积极宣传开业贷款担保政策,落实政策成效显著。

创业带动就业

通过创业带动更多人员就业

扶持成功的创业组织每家带动本市户籍劳动力就业7人以上。

青年创业见习

培养青年创业意识,提升青年创业能力

发展高质量的青年创业见习基地,推荐社区内35岁以下青年参加创业见习成效明显。

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市场化就业能力

制定社区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做到台帐完整、记录清晰、培训有实效。

公共就业服务

强化就业服务和管理

社区内求职人员(包括外来人员)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促进就业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

加分指标

特色亮点工作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手段和服务水平

出台的政策、工作的方式及工作的内容有特色、有成效,在全区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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