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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本区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本区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订的《关于推进本区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推进本区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强化对就业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要求,自2011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促进就业示范社区作为全区“十二五”期间就业民生战略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和完善适应不同群体的就业促进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体系,提高社区居民就业和保障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公共就业资源向基层社区的广覆盖,在巩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社区就业并乐业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二、创建内容
  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启动促进就业示范社区创建,在原有基础上深化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促进社区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创建内容主要包括:
  1、完善促进就业协调机制。保证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落实,推行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把握重点,关注热点,化解难点,研究解决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中未能解决的遗留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府促进就业责任。
  2、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问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认定三个月内就业率100%。
  3、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宣传并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扶持创业政策,通过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体系、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升创业服务等手段,鼓励社区内劳动者尤其是青年人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更多人员就业。
  4、健全社区就业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保障服务体系,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加强对社区内劳动年龄段内人口基本情况的排摸,使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得到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市民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三、考核评估
  促进就业示范社区考核评估内容由核心指标、辅助指标和加分指标组成,列入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年度工作考核项目。核心指标是社区通过各项措施必须要实现的目标,包括: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创业组织扶持等;辅助指标包括:新增就业岗位、职业指导、失业人员就业、青年职业见习、开业贷款担保、创业带动就业、青年创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等;加分指标是指各社区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达标要求为:核心指标全部达标(一票否决),辅助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加分指标根据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工作开展实际情况酌情计算,达标社区的三方面指标总分相加分数应不低于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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