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完成区政府实事项目,在130个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社区实施消防安全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5、加强消防装备投入,“十二五”期间根据辖区消防安全需要增配用于高层灭火的云梯车1-2辆,更新水罐车1辆、进口(组装)泡沫车5辆、每年增配消防摩托车2辆;增加应急特种救援装备采购、维修、管理等经费。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加大公共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充分运用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对各类公共安全隐患的滚动排查、上报、整改机制,加强社会前端管理,将可能危及社区公共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做好个项目:
1、依托“大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入开展对社区公共安全隐患的滚动排查、上报、整改机制,加强前端管理,提高处置整改实效。
牵头单位:区应急联动中心;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民防办、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2、认真排查整改物业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消防和治安防范等社区公共安全隐患,全面整改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消防通道堆物封闭、地下空间违章挤占使用、防盗技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确保社区消防应急通道畅通。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联动中心、区综治办、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民防办、区绿化市容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3、保障社区消防应急供水,加强消防水源日常检查维护,在旧村宅和“城中村”改造中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管理。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区规划土地局、区农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四)提升应急指挥和处突整体水平
通过制订完善各类公共安全的预案和演练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公共安全灾害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保护生命、减少损失,重点做好3个项目:
1、制订可操作性、具体化的社区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街镇职能部门参与的统一指挥处置体系。
牵头单位:区应急联动中心;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安全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2、推进城市安全单元建设试点,科学设定单元方位,整合单元资源,落实救援力量,梳理单元应急救援的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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