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内,组织全区各单位、居民楼开展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其中第一季度先期组织国家机关演练和居民住宅楼演练试点;按照第二季度40%、第三季度40%、第四季度20%的进度,分别完成区级消防重点单位、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居民住宅的疏散逃生演练。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民防办、区安全监管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3、2011年上半年,组建覆盖全区居民小区的消防工作平安志愿者,并完成培训工作和实战演练,第三季度起上岗服务。
牵头单位:区综治办;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4、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确定至少1名消防安全课教员,有条件的选聘消防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课时的公共安全教育,组织不少于1课时的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5、加强公共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刊登和播放相关公益广告和消防、治安安全防范节目;扩大消防公益挂图在社区的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广影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11.15”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
牵头单位:区安委办;
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二)加强社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
切实加强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公共安全硬件设施水平,尽快改变部分老旧小区社区公共安全设施不配套的现状,重点做好5个项目:
1、以七宝镇、虹桥镇、梅陇镇、莘庄镇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责任单位: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相关镇。
2、年内按计划实施光华消防枢纽站建设;2年内启动颛桥、马桥消防站建设,完成莘庄消防队迁建。
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闵盛公司。
3、2011年6月底之前,对全区缺少、损坏的消火栓做好补缺、维修、保养工作;三年内完成60公里市政道路公路消防 管网铺设工作。
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水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