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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加强社区公共安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年内,组织全区各单位、居民楼开展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其中第一季度先期组织国家机关演练和居民住宅楼演练试点;按照第二季度40%、第三季度40%、第四季度20%的进度,分别完成区级消防重点单位、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居民住宅的疏散逃生演练。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民防办、区安全监管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3、2011年上半年,组建覆盖全区居民小区的消防工作平安志愿者,并完成培训工作和实战演练,第三季度起上岗服务。
  牵头单位:区综治办;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4、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确定至少1名消防安全课教员,有条件的选聘消防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课时的公共安全教育,组织不少于1课时的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5、加强公共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刊登和播放相关公益广告和消防、治安安全防范节目;扩大消防公益挂图在社区的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广影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11.15”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
  牵头单位:区安委办;
  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二)加强社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
  切实加强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公共安全硬件设施水平,尽快改变部分老旧小区社区公共安全设施不配套的现状,重点做好5个项目:
  1、以七宝镇、虹桥镇、梅陇镇、莘庄镇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责任单位: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相关镇。
  2、年内按计划实施光华消防枢纽站建设;2年内启动颛桥、马桥消防站建设,完成莘庄消防队迁建。
  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闵盛公司。
  3、2011年6月底之前,对全区缺少、损坏的消火栓做好补缺、维修、保养工作;三年内完成60公里市政道路公路消防 管网铺设工作。
  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水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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