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闵行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全面调结构和深度城市化、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城区的重要时期。《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区“十二五”规划)根据《中共闵行区委关于制定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经闵行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是“十二五”时期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瞻性、指导性总体规划。为全面实施区“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的各项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区“十二五”规划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区人大、区政协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区发展改革委是区“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规划实施的推进、协调、督促工作,并及时通报规划实施的有关情况。
二、建立健全规划体系
(3)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根据区政府要求,认真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24项重点专项规划应按计划逐一在2011年上半年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域规划应由镇人代会、街道社区工作会议审议。
(4)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促进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以及各级各类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相互协调,确保各类规划与规划纲要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5)认真做好规划与各类计划的衔接。把规划与有关建设计划、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远近结合,形成合力,使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三、推进规划主要任务实施
(6)分解落实规划纲要主要任务。根据区“十二五”规划,由区发展改革委对全区“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共分为10个类别、63项任务,分别明确牵头落实单位(见附件1)。
(7)明确工作责任。牵头落实单位是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应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制定具体落实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实际需要按年度、按区域进一步分解。工作方案要尽可能做到项目化、量化。各相关单位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专项(区域)规划、年度主要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建立指标体系实施评价制度
(8)分解落实规划指标体系。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标体系是规划实施的重点。“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分为“经济发展”、“结构优化”、“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与管理”、“社会事业”、“民生改善”6个大类,共38项。由区发展改革委对主要指标进行分解,分别明确牵头落实单位(见附件2)。
(9)加强规划指标的评价。“十二五”规划指标按属性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预期性指标体现发展方向和预期实现的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共同推动,努力争取实现。政府创造良好环境,使市场主体的行为尽可能与政府导向一致。约束性指标强调政府的公共职责和工作要求,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政策手段,在规划期内确保实现。区发展改革委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指标的不同属性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重点加强对约束性指标的评价。
(10)建立与“十二五”规划实施相适应的统计制度。不断改进统计方法,加强对规划指标的统计工作,为规划的实施、评估和相关考核工作提供准确依据。针对新增加的指标,没有现成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的,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指标统计工作,定期提供指标进展情况。
五、形成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11)建立“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评估和后评估机制。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开展中期评估,认真总结规划纲要中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根据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状况,预计“十二五”期末各项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提出下阶段推动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
(12)提高中期评估的质量。中期评估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认真开展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反馈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创新评估方式,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扩大民意测评范围,增强规划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广泛性。
(13)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修订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规划纲要涉及的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等内容有重大变化的,专项规划或区域规划中相应内容应以规划纲要为准。
六、推进专项规划实施
(14)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专项规划的实施,并作为规划牵头落实单位对指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见附件3)。
(15)各规划牵头落实单位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对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
(16)在专项规划实施的第三年,牵头落实单位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总结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各专项规划的评估结果开展复评、汇总。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