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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规划土地局拟订的《闵行区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闵行区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1]17号)精神,制定本区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近年来开展的规划和土地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各街镇在规划实施和土地使用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查找存在的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提高土地管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能力,确保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组织机构
  为有序指导开展此项工作,区层面已成立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本区范围内自查工作及配合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监察局和区规划土地局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有关街镇分管领导及委办局分管领导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土地局。
  三、整治内容
  整治工作采取市、区结合以及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国有土地出让项目
  1、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2、未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出让土地情况;
  3、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合同变更情况;
  4、未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是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增加容积率);
  5、未按规划许可实施建设项目情况;
  6、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实施情况;
  7、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履行情况(包括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和缴纳情况);
  8、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结合2010年闲置土地专项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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