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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初期整治基础上,梳理其中屡教不改、隐患突出、公然违抗的单位和人员,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适时公开严惩,形成强大声势。区建设交通、经委、工商、公安(消防、交警)、安监、质监等部门,针对管辖范围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各自主动牵头,其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整治;对区域性、反复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各街镇、工业区要认真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重点难点问题。
  在本阶段,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必须分别于6月10日、25日将《闵行区“打非”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统计表》报区安委办,6月25日同时报“打非”专项行动总结。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5日)
  区安委办将牵头对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抽查、查阅法律文书等方法,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排查、整治、打击等推进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半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金士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委办主任傅爱明任常务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安委办常务副主任陈振华任副组长,区安委办各位副主任、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着力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强力推进、严厉打击,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组织、全程部署、全面排查、全面整治。要按照“问题管理、问题治理”理念,前端查处、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频发、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治理和严厉打击,形成“打非”工作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务必要重拳出击,坚决严惩。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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