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初期整治基础上,梳理其中屡教不改、隐患突出、公然违抗的单位和人员,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适时公开严惩,形成强大声势。区建设交通、经委、工商、公安(消防、交警)、安监、质监等部门,针对管辖范围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各自主动牵头,其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整治;对区域性、反复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各街镇、工业区要认真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重点难点问题。
在本阶段,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必须分别于6月10日、25日将《闵行区“打非”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统计表》报区安委办,6月25日同时报“打非”专项行动总结。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5日)
区安委办将牵头对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抽查、查阅法律文书等方法,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排查、整治、打击等推进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半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金士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委办主任傅爱明任常务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安委办常务副主任陈振华任副组长,区安委办各位副主任、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着力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强力推进、严厉打击,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组织、全程部署、全面排查、全面整治。要按照“问题管理、问题治理”理念,前端查处、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频发、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治理和严厉打击,形成“打非”工作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务必要重拳出击,坚决严惩。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