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和单位: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5、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区经委、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6、冶金
(1)违反法规标准进行高温金属液体生产、调运及车辆运输的;
(2)违反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区安全监管局,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7、特种设备
(1)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的;
(2)特种设备无证使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作业的;
(3)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或土电梯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区质量技监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8、废品回收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废品回收站(点)的;
(2)废品回收加工场所不符合消防规范,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3)废品回收企业住宿区与作业区存在“三合一”现象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区经委、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结合我区实际将非法违法开办的网吧、KTV、游戏机房、歌舞厅、宾(旅)馆、“三合一”复杂场所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对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可能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并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此次“打非”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安委办指导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监管领域的实际,抓紧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动员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打非”专项行动,并在5月10日前将“打非”专项行动方案报送区安委办。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排查工作,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强化属地管理和条块联动,强化源头治理,全覆盖细致排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牵头组织力量进行行业性专项排查和整治;区联动中心要充分发挥既有的“大联动”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举报。在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组织开展对非法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将排查出的非法、违法信息录入“大联动”平台,区联动中心要及时将信息派发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各职能部门要对所有信息进行依法查证处理。在专项行动期间,上述各单位一是必须于每周一将《闵行区“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登记表》报送区安委办;二是于5月20日将《闵行区“打非”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统计表》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