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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两会”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书面意见、政协提案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实施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做好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书面意见、提案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对每一件书面意见、提案都要认真对待,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切实把书面意见、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办理书面意见、提案工作进行分办、协调、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网络。分办遵循“分类整理、归口办理”的原则。属于单一性内容的,交主管单位办理;涉及多方面内容的,应指定一个单位主办,有关单位协助办理(会办),必要时,报送区政府领导协调办理。选择一批办理难度大、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书面意见和提案,由各位副区长牵头办理。
  各承办单位应加强对书面意见、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主管办理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承办员,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办理工作制度;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负责书面意见、提案办理的复查和跟踪落实;向区政府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办理工作汇报,检查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改进本单位的办理工作。对政协党派团体提案以及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书面意见、提案,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研究处理。
  承办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办理业务,指导、协调业务科室对书面意见、提案的办理,督促、检查办理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二、注重沟通,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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