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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环保局拟订的《闵行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闵行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00年以来,闵行区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连续滚动实施了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区环境基础设施得到不断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建设品质及生态文明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是,对照城市化进程及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要求以及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闵行的环境保护工作及区域环境状况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现制订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概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引领,围绕“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的发展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治本为上、优化发展、城乡一体”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巩固和提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国家生态区建设水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
  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和创新管理。
  坚持“四个协同”,即坚持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污染防治成效;坚持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坚持条块联动,强化各级监管能力;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污染减排等“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实现如下目标:
  1、污染减排。市下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减排指标的排放量逐年下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基本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环境安全。全区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8%;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置;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生态宜居。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改善,灰霾、酸雨、臭氧等复合型污染得到有效缓解;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镇化地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重点整治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重点地区和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高,林木覆盖率保持在15.8%以上。
  4、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企业逐步向工业区块集中,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执行率达到100%。建立比较完善的以环境保护指导和优化城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支撑体系,推动城市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5、意识文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本覆盖各大园区、社区、学校、企业;全社会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行为不断增强;基本建成政府、企业、公众相互合作、共同推动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四)任务概要
  本轮计划实施八大领域任务,分别为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控制、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生态文明建设和意识培育。同时,加强政策机制及环保能力建设。重点是五大任务:一是着力推进污染减排。按照国家及上海市要求,大力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并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磷和细颗粒物(PM2.5)。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中水回用、畜禽污染治理等工程减排同时,更加突出管建并举和结构减排。二是着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从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出发,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等工作任务,并强化重金属、核与辐射、危险化学品等风险控制。三是着力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继续加强河道整治、绿化建设、农村村庄改造、餐饮油烟整治、黄标车淘汰、噪声和扬尘污染控制,落实雨污水泵站改造、有机废气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等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面貌、保障群众健康、缓解环境污染矛盾。四是着力促进结构调整。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战略,积极推进工业区块以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区、国家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试点区,促进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转变。五是着力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深入开展各级各类生态创建活动,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整个计划共安排60个项目。
  二、水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水污染物减排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全区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以生态修复和水系沟通为重点,大力推进河道综合整治,稳步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以保障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实施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能力。
  (二)行动目标
  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要求,基本完成水环境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到2014年底,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规范安全处置,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8%左右;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主要河道水质保持稳定并进一步改善,城镇化地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得到初步遏制。
  (三)主要任务
  1、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1)大力推进水源地建设。开工建设黄浦江原水系统闵奉支线工程,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布局的优化。
  (2)实施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行《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完成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项目的清拆整治、二级保护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准水源保护区内企业污染源的纳管和污染治理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闵行水质净化厂排放口的关闭搬迁。
  (3)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水源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1)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按照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要求,强化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改造,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臭气治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规范安全处置,缓解臭气扰民现象。
  (2)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配合完成黄浦江过江管线工程,解决区内污水外排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区污水收集系统,新建污水管道40公里。开展老城镇地区污水管网改造,解决区域污水外排不畅问题;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推进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在完成未纳管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力争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
  3、着力控制城市径流污染
  (1)继续开展雨污混接改造。进一步推进老居住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2)实施雨水泵站污水截流设施改造工程。完成2座雨水泵站(幸乐路雨水泵站、康城雨水泵站)旱流截污改造工程。制定并完善泵站优化调度运行制度,控制泵站放江污染。
  4、继续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
  (1)继续开展骨干河道整治。以“提高水质、提升景观、改善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完成周浦塘2.35公里整治,加快推进春申塘整治,进一步提高地区防洪除涝和水资源调度能力。
  (2)继续推进界河整治。以“水清、岸洁、通畅、有绿”为目标,完成小涞港、北蟠龙河整治工程,进一步改善界河水环境面貌。
  (3)开展河道生态治理。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游”为目标,稳步实施丰收河及支河3.48公里以及友谊河2.2公里生态整治,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水平。
  三、大气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顺应广大市民的更高期盼为出发点,以污染减排为主线,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细颗粒物(PM2.5)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着力控制酸雨、灰霾、臭氧等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全面完成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及高效除尘改造,并进一步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结合天然气的推广使用,大力推进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以旧车淘汰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机动车污染控制。以点带面,开展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业油烟、扬尘污染控制。
  (二)行动目标
  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要求,基本完成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到2014年底,建立PM2.5监测体系,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改善;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基本完成“十二五”总量控制工作确定的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任务;扬尘污染控制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VOCs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
  (三)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污染治理
  (1)推进20吨及以上工业锅炉达标治理。全面完成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及高效除尘改造,进一步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80%以上。
  (2)加快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结合全市天然气的推广使用,大力推进10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十二五”总量控制工作确定的78台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任务。
  (3)加快推进“无燃煤区”和“基本无燃煤区”建设,到2014年底,外环线以内地区及8个重点街镇基本建成“无燃煤区”,10个工业区块基本建成“基本无燃煤”区。
  2、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控制
  (1)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完善港区布局,推进淀浦河沿线现有堆场码头按规划转型。在吴泾工业区、黄浦江、淀浦河沿线等地设立扬尘重点整治区,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堆场码头整治。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力争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及拆房工地除尘设备安装率、除尘率达80%。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提高道路保洁率,确保主要道路冲洗率达到40%以上。巩固“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成果。
  (2)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在石油化工、制药、涂装和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VOCs治理试点示范,推进5家企业实施VOCs治理试点工程。推进华谊集团化工企业建立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示范,试点开展VOCs总量控制。继续完善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加强莘庄地铁南广场、龙茗路、东川路等餐饮业集中区域的综合整治,减少油烟污染扰民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对扰民污染源限期进行规范化整治,取缔无证经营。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行。
  3、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控制
  根据全市“十二五”总量控制工作要求,加快财政拨款黄标车(国Ⅰ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步伐,到2014年底, 基本完成淘汰任务,累计淘汰21辆。
  四、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控制
  (一)实施原则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以提升能力和完善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从末端控制向全过程监督管理转变。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监管,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以交通噪声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
  (二)行动目标
  到2014年底,城市化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继续得到妥善、安全处置。交通噪声扰民现象得到缓解,区域和交通干线噪声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主要任务
  1、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加快构建城市生活固体废物“大分流、小分类”的全程收运处置体系。积极开展居住小区“2+3”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开展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3分类试点并推广。进一步完善全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完成闵吴码头集装化改造,实现全区生活垃圾的集装化外运。
  (2)建设生活固废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深入研究闵行区生活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需求和可行性,在合理选址和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建设闵行区生活固废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实现有机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可回收物等的资源化再利用及转运处置。
  (3)实施生活垃圾简易堆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推进浦江镇、颛桥镇、华漕镇3处废弃简易堆场的安全封场工作,并开展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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