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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201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01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上级统一部署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切实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更加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注重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增强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和深度,将部门预算分报告、部门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等内容列入公开内容;将2011年向人大代表公开的部分依申请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教育、卫生、公交等民生专项资金公开内容;对已公开的民生投入情况、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等预算信息作相应补充完善;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的公开。(区财政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区监察局牵头,区建设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门户网站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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