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沪农委[2012]253号)
各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2号)的精神,本市向农业部、财政部上报了《2012年上海市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获同意。现将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
请你们严格按照阳光工程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有关项目执行情况,请在2012年11月底前报送市农委社会发展协调处、综合发展处和市财政局农业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7月22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任务表
承担培训单位:上海市农机化服务中心
序号 | 培训项目 | 培训人数(人) | 中央补助(元) | 市级补助(元) | 补助标准(元) | 补助总额(元)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1 | 农机驾驶员 | 950 | 600 | 570000 | 1000 | 950000 | 1600 | 1520000 |
2 | 农机维修员 | 340 | 100 | 34000 | 500 | 170000 | 600 | 238000 |
| 小计 | 1290 | | 604000 | | 1120000 | | 172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