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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通知
(琼教高〔2012〕7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我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课题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着眼于解决比较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研究课题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选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是与学位论文不同的选题,但研究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

  (三)研究课题论证要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四)课题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科研条件。

  (五)课题申请者所在学校、学院及其导师积极支持其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和配套资助。

  三、名额安排

  2012年,我厅将遴选35项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予以立项资助,其中,博士研究生科研课题5项,硕士研究生科研课题30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以下名额报送推荐课题:

  海南大学    60项(其中,博士课题10项,硕士课题50项)

  海南师范大学 10项

  四、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请者的研究课题经导师推荐后,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课题申请者所在学院对申报课题作出审核意见后报学校参加遴选。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我厅确定的相关条件和名额,向我厅推荐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今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程序按照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平台系统演示内容进行。

  五、申报时间

  (一)6月25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正式公文向我厅推荐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同时报送《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和《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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