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负责确定项目单位,审核项目建设手续,管理园舍设计、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确保施工组织安全;负责联系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质量监督站进行房屋安全检测,出具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二)区教委负责业务指导、队伍培训、设备配备,逐步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或业务管理人员,定期对村办幼儿园进行考核。
(三)区财政局负责依据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关镇。
(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区内卫生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村办幼儿园卫生保健技术服务工作。
(六)村委会负责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确保幼儿园的房屋安全,确保园所周边环境及内部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幼儿园的水、电、气、暖等供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镇要将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进落实。按照责任分工,建立以“三定”(定任务、定措施、定完成时限)为主的责任制,抓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多种渠道加大对村办幼儿园投入,用好村办幼儿园经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办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三)加强监督考核。区教委要加强对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试点镇政府落实责任,将村办幼儿园建设和发展情况纳入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范畴。
六、本方案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顺义区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燕 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义国 区教委主任
王 奎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赵殿江 区财政局局长
单德智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海东 区教委副主任
张文生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姜惠琴 区财政局副局长
万学智 区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教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副主任张海东兼任。领导小组为临时机构,待顺义区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