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顺义区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依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顺义区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7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等14个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京环发〔2012〕82号)要求,在巩固前9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着重加强对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污染源动态活动水平调查工作;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和扬尘污染的查处力度,突出抓好细颗粒物(PM2.5)削减工作,推进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推动我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赵贵恒任组长、区环保局局长洪全任副组长的顺义区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动物卫生监督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司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顺义供电公司主管副职(成员名单见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区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工会主席刘文华兼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组织、配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