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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顺义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负责对综合整治工程的检测、鉴定、施工、监理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办理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和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八)区城管监察大队。
  统筹、协调老旧小区的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工作;督促、指导各属地单位做好违法建设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并制定老旧小区违法建设查处、拆除方案;协助、配合属地单位做好老旧小区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和拆除工作。
  (九)顺义公安消防支队。
  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的改造工作,依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十)区残联。
  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涉及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十一)相关街道办事处。
  负责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参与规划和验收。积极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十二)其他成员单位。
  协助做好本单位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数据统计和移交工作;配合开展职权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其他相关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2年5月15日前)。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准确采集基础资料数据,分析汇总后编制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整治工作计划和维稳工作方案。召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整治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11月底)。
  按照整治工作计划,分批对义宾、东兴等6个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改善小区环境,树立整治典型,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工作组按照工作计划,对各小区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可邀请相关专家和小区居民代表参加。凡未完成综合整治任务或改造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限期整改。将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细抓好;要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并逐步形成以领导小组为决策主体、各责任单位为实施主体,社区积极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二)积极稳妥,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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