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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顺义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顺义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的《顺义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顺义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二〇一二年四月)

  为优化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居住品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5家单位《关于印发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201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政策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2〕35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着眼于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为“打造临空经济区,建设世界空港城”、建设宜居顺义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立足全局,整体规划和制定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困难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安排,综合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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