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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顺义区整建制拆迁村居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顺义区整建制拆迁村居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整建制拆迁村居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6〕19号)自即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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