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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的通知

  (八)新型元器件和专用设备
  重点围绕片式容阻感元件、微机电器件、高频器件、新型光电子器件及高精度、高可靠性传感器等新型元器件的研发制造,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平台和公共检测验证平台。
  二、支持数量和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单位应具备如下保障条件:
  1、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研发、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并且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2、熟悉所从事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已通过相关机构的质量认证或者许可认证;
  3、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固定从事研发或专业服务的人员在10人以上,拥有足够的后勤辅助人员和人才梯队;
  4、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5、具有开展基础性、准公益性、开放性和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
  (三)平台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服务定位,服务内容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有促进作用,并把以下内容作为其主要任务:
  1、对外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提供技术开发、工程化研究、产业化等环节中的共性、专业性技术服务,开展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等开放性技术支持服务,实现信息、数据、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共享;
  2、提供技能培训,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3、建立、完善社会公共资源共享开放机制;
  4、平台建成运行后,可以通过开放性服务收入维持日常运行。
  (四)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四、申报材料
  在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单位须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55.30:8000。完成在线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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