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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的通知
(琼教师〔2012〕28号)


各有关市县教育(教科)局、海南师范大学: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中西部市县人才智力扶持行动计划》(琼办发〔2010〕33号)及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琼教师〔2010〕103号)精神,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将在琼中、保亭、白沙、五指山、东方、乐东、陵水、昌江、定安、屯昌和临高等11个市县实施。现就实施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名额
  被选派的培训对象为具有一定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年龄一般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近五年来未参加过脱岗2个月以上培训的乡镇初级中学在职教师。具体选派名额详见附件1的《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名额分配表》。
  二、选派办法
  各市县可以采取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结合个人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或学科基础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选派,具体选派方法由市县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从2012年10月10日起,至12月30日结束。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日 期

阶 段

活动时间及内容

地 点

责任人/

责任单位

2012年7月29日前

各市县做好双五百人才工程工作动员,选派受训教师,将有关信息报送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各学院完成学科教学法教学任务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确保两周在重点中学开展的教育见习活动。

各市县培训机构

市县教育局、培训机构

2012年9月15日前

对全体师范生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选拔参加顶岗实习的优秀师范生,确定顶岗实习生名单和驻点教师名单。

各市县培训机构

市县教育局、培训机构

2012年9月30日前

完成对全体师范生不少于两周的岗前强化培训,并对驻点指导教师进行一定的课堂教学指导培训。

各市县培训机构

市县教育局、培训机构

10月10日

研修预热

1、动员大会;

2、方案解读和任务布置。

各市县培训机构

市县教育局、培训机构,海师大驻点教学论教师

10月11日-10月16日

指导实习与自我研修

1、示范指导实习生开展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

2、开展以《如何做好教学工作及班级管理工作》为题的系列座谈;

3、对顶岗实习生的实习提出自己的指导性意见;

4、撰写《指导实习生活动汇总表》。

学员所在学校

各院领导、班主任、置换校校领导

10月17日-11月30日

集中强化研修

1、10月17日15:00-18:00学员报到。

各班教室、基地学校

各院领导、班主任、基地校指导教师

2、10月18日-10月19日,开班仪式、入学诊断。

3、10月22日-10月26日,师德教育、理论学习。

4、10月29日-11月2日,第一阶段跟班实践。

5、11月5日-11月23日,理论和技能学习及考核。

6、11月26-11月29日,第二阶段跟班实践。

7、11月30日 本阶段学习小结及下阶段学习任务布置。

12月3日-12月7日

实践运用与行为改进

1、培训效果展示:开展同课异构、撰写课例评析;

2、鉴定评价实习生的实习表现;

3、撰写“师带徒”经验总结。

学员所在学校

各院领导、班主任、置换校校领导

12月10日-12月30日

总结提升

1、评定学员的研修成绩;

2、准备展示材料;

3、策划及召开项目总结会。

海南师大

继教学院及各院领导、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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