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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九)每科考试终了前15分钟
  广播宣讲:“考试时间还剩最后15分钟,请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十)考试终了
  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广播宣讲:“考试终了时间到,请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坐在原位等候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通知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2、甲监考员在讲台前注视考生,制止拖答行为。
  3、乙监考员收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
  4、乙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有无缺漏、错页等,无误后宣布考生离开考场(合场考试的可在第二科考试时清点第一科的试卷、答题卡)。
  5、甲乙监考员将答题卡(或试卷)交换核对数量,然后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空白卡(卷)放在最后面。
  6、试卷与答题卡分开在不同桌面验收。甲监考员认真填写答题卡袋封面和《考场记录表》。考试期间无异常情况的在“考场记要”栏内写上“正常”字样,如有考生违规等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违规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和违规行为,并交主考核准签名。情况较多的可另加附页,然后甲、乙监考员分别在答题卡袋和《考场记录表》上签名。合场分卷考试的学科,每科都要按上述要求,根据当科考试情况填写答题卡袋封面和《考场记录表》。
  (十一)清点、整理、密封答题卡袋、试卷袋
  1、甲监考员将考生的答题卡清点整理好并检查无误后装入答题卡袋内。
  2、乙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试卷清点无误后装入试卷袋。
  3、甲、乙两名监考员交换检查答题卡和试卷,并经分管副主考复查合格后才分别密封。
  4、监考员必须把“缺考标签”袋连同考务用袋一起移交给考点考务组,并说明本场考试中“缺考标签”使用情况。若缺考标签已用完,考点考务组要从备用缺考标签中及时补充,以备下一科目考试时使用。
  (十二)监考员将答题卡袋、试卷袋、考场记录表和草稿纸交回保密组保密员。保密员在接收时应检查答题卡袋、试卷袋密封是否完好,答题卡袋面、考场记录表填写是否准确无误。检查完毕后,将考场记录表按考场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装入考场记录表袋内密封(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使用的考场记录表由监考员按要求分别粘贴在两科试卷袋面的指定位置,保密员应认真检查)。
  (十三)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各考区要按考点和考场顺序将各科答题卡袋按每20袋一捆进行整理、捆绑(每一考点每科只允许最后一捆不足20袋),并统一填写《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答题卡移交登记表》(样表另发)放在每捆的面上,然后连同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考场记录表》及备用密封条等按保管和保密规定全部送往省中招办评卷场办理移交。使用过的试卷由市县(单位)中招办统一存放保密室保管。
  四、考试期间偶发事件的处理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监考员

考点主考

1、考生忘记带或遗失了“准考证”

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考生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场外联络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或保证下一科开考前送到,并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

掌握无“准考证”进场应考的考生情况,如果确系丢失,由市县中招办与该生所在学校领队老师核实确认其身份;如系考生忘记带,由考生领队取来送至考场

2、发现考生与准考证及座位安排表上不符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已经接触试题的代考者,在考试终了前30分钟之前绝对不准离开考点办公室

会同招办领导核实情况,确系代考,将代人考试者的姓名、身份与被代考者的准考证号、姓名及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并签名

3、试卷、答题卡袋启封前,发现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暂停拆封

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监考员启封分发试卷、答题卡,查明原因,立即上报省中招办

4、试卷、答题卡袋启封时,发现内装试卷、答题卡与所考科目不符

立即装回试卷袋或答题卡袋内。通过场外联络员向考点主考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另派未接触错发科目试卷、答题卡的备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对原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装试卷、答题卡科目考完为止。为此延误考生考试时间,可将考试时间相应延长。同时,将实际情况报告省中招办

5、试卷、答题卡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向考点主考申请动用备用试卷、答题卡。记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将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

核实情况,用备用试卷、答题卡补齐。补足因此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6、启封后,发现部分试卷、答题卡混装、错装

处理同(4)

处理同(4)

7、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试卷、答题卡有重印、漏印现象或中途提出少了试卷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首先在本考场调剂,然后申请动用备用试卷、答题卡补齐。并将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

核实后,启动备用试卷、答题卡

8、因试卷、答题卡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如少数人试卷字迹、答题卡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答题卡,并当众答复(声音稍大些);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答题卡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请示考点主考

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答题卡,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示省中招办

9、开考后,发现部分试卷、答题卡混装、错装,与所考科目不符

将这些试卷、答题卡收齐密封后交考点主考,并申请换发试卷、答题卡。同时,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

动用备用试卷、答题卡。将混装、错装试卷、答题卡密封存保密室,并对接触错发试卷、答题卡人员立即隔离,并单独组织接触混装、错装试卷、答题卡的考生参加下科考试,直至失密科目开考。同时,及时将实际情况上报省中招办

10、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

不作回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将情况逐级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则维持原状

11、发现考生将规定以外的东西带入考场、抢答、拖答、抄袭、偷看、传递、夹带等违纪舞弊情况

(1)如属个别考生,则立即制止,并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2)如发生较大面积的舞弊事件,则应全力制止,并通过场外联络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

(1)监考员记录上报

(2)立即组织力量调查,并将情况上报省中招办

12、极个别考生忘记带2B铅笔、圆珠笔、塑料橡皮或所带的笔写不出,数学科考试忘记带圆规和三角板等

动用备用文具用品,并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

指示考务组提供,不够的情况下可由本考场内监考员调剂

13、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如串岗、离岗、密封答题卡袋和试卷不符合要求或者监考、考务人员有其他舞弊行为

 

经指出仍不改正的,立即终止其参与监考工作,调换备用监考员接替。并将实际情况及监考员姓名书面报送市县中招办

14、发现考生携带或使用无线设备

(1)未开机使用的令其上交且如实记录。(2)正在开机使用的,收缴后不要关机,如检查发现发送或接受信息与考试有关时,不得删除,要立即向主考汇报

(1)由监考员记录上报

(2)发现无线设备接收、发送与考试有关信息,应速报省中招办,并立即启动《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应对使用无线通讯设备作弊、盗密的预案》(见附件)

15、个别监考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

及时安排治疗,同时安排备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

16、考场内部发生喧哗

予以制止并记录当事人的姓名、准考证号,报告考点主考

全力制止,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7、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18、考试中考生需要大、小便

报告场外联络员或正副主考安排处理,同一考场、同一时间不得有两名以上(包括两名)考生同时离开考场大、小便,监考员不得随考生离开考场

了解掌握情况,如属特殊病因,可在开考30分钟后,指派两名同性场外联络员随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

19、考试中考生提出喝开水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

由场外联络员提供开水给场内监考员,监考员提供给考生

20、考生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

予以阻止,并报告主考

交给有关人员将其带离考场

21、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答题卡要求更换

向主考申请备用答题卡,并将情况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

核实情况,动用备用答题卡,但不补足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

22、考生带走试卷或答题卡

(1)未出考场,立即予以收回;(2)已离考场,必须及时追回带走的材料,记录在案

立即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如实记录上报

23监考员回收整理、清点考生试卷或答题卡时将答题卡撕破、污染

报告考点主考,通知被撕破、污染答题卡的考生等候

在无法作技术处理的情况下动用备用卷。由正副主考、省派巡视员、监察员、保卫人员和监考员共同监视该考生抄答。共同核对,并将情况报告省中招办

24、监考员记录考场记录表不详细、不具体

 

责成该考场监考员(两名监考员同时在场)在原考场记录表上重新做详细记录并签名

25、监考员记录考场记录失实

 

组织有关人员调查落实真实情况,记录在原考场记录表上,并签名

26、考点工作人员(包括主考)与省派巡视员意见不统一

请示主考,由主考决策,主考负责

 

将具体情况及双方意见电告省中招办值班室。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一般应先请示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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