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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检查设备。所有服务于考试的工具,如广播、电话、电铃、电灯、车辆等,要在考试前逐一进行检查,确保考试期间正常运行。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统一电脑刻制光盘,在考点学校用广播系统统一音源方式播放。各考点学校要准备好听力考试器材,考前要检查学校广播网,对考场的喇叭进行检修调试,确保最佳播放效果。
  服务设施。各考点要设立“考点办公室”、“问讯处”、“医务室”、“厕所”、“开水供应处”、“自行车停放处”等,并贴出醒目的示意标志,厕所设在警戒线内。
  3、考场布置。
  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考场内除必备物品外,不得保留其他任何涉及考试内容的物品和字迹。
  座位安排。每个考场考生数为30人,考生座位按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安排,排列顺序为:

前门

讲   台

30号

17号

16号

1号

29号

18号

15号

2号

28号

19号

14号

3号

27号

20号

13号

4号

26号

21号

12号

5号

25号

22号

11号

6号

24号

23号

10号

7号

后门

 

9号

8号


  桌子的摆放。布置考场时须将抽屉口反向考生;如果桌面倾斜不能反转,抽屉口应加封。课桌前后左右间距须80厘米以上。
  座位号的粘贴。座位号须贴在桌面的左上角。
  考场的清理。考场内的墙壁、黑板上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资料和课桌内的废纸、杂物等必须彻底清除,地面须打扫干净,多余的桌椅须搬出考场或整齐地堆放在考场后面。
  考场序号的张贴。在考场门口醒目处张贴考场序号和该考场的考生座位表。
  物品存放处。在考场门口外面,摆放一至两张桌子,供考生存放携带的书包、书籍、资料等物品,并张贴写有“物品存放处”字样的标志。
  二、考务安全保密工作
  试卷的运送、保管及考试实施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国家保密局印发的《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琼教中招〔2012〕7号)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考试实施程序
  (一)考前30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领取试卷、答题卡、考生条形码和缺考标签
  1、监考员、工作人员等准时到达考点办公室;
  2、主考简要总结上一科考试情况,提出本科考试的具体要求;
  3、监考员领取试卷、答题卡、考生座位表、考生条形码、缺考标签袋、草稿纸和密封条及用具等,考生座位表上没有姓名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核实试卷、答题卡袋面上的科目名称是否与所考科目相同,核实条形码上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座位号是否准确,核实缺考标签袋中的标签是否够数,试卷、答题卡袋密封是否完好;
  4、甲、乙两名监考员同时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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