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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防汛抢险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防汛抢险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豫交文〔2012〕49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5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51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黄(沁)河防洪预案的通知》(豫防汛〔2012〕22号)和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落实交通运输系统所应承担的防汛抢险保障任务,制定2012年交通运输防汛抢险应急保障预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喜军
  电 话:0371-87166709    传真:0371-87166732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防汛抢险应急保障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汛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统筹兼顾方针,认真贯彻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对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和抢险措施,完善应对响应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处置,全面履行行业职责。
  二、职责任务
  负责国家和省级公路(含高速公路)、水运交通、水上浮动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交通运输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工作。负责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发生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负责与同级防汛部门的沟通协调,了解险工险段、迁安道路等基本信息;按照省厅防汛领导小组和政府防汛部门的意见,为防汛车辆提供方便,免征过路过桥费。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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