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细则,对省里在铁路、市政、教育、医疗等领域已筛选确定的项目,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给予支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各地也要推介一批面向民间资本的项目。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铁路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要综合运用BT、BOT、TOT等模式和政府补贴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财政厅、能源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要制定优惠政策,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积极参与国有企业重组。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扩亮点,就是对有竞争力、有销路的企业,要采取应收账款抵押、订单抵押、封闭贷款等措施,搞好流动资金保障,支持其开足马力生产;围绕发展壮大六大高成长性产业,加快推进一批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新增一批优势产能;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抓紧扶持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培育一批新的增长点。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环保厅、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救难点,就是对骨干困难企业实行帮扶解困,重点做好钢铁、有色、煤炭、煤化工、石油化工、多晶硅等行业的重点企业脱困工作,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这方面省里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力政策,最近还要再出台一些标本兼治的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0.稳基础,就是帮助点多面广的中小企业渡过当前难关,尤其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抓紧出台我省的具体政策,突出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要落实好国家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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