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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人事处。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局管干部(含后备干部)考核、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计划生育、干部职工出国(境)政审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共青团、妇联和统战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四)审计财务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运输量统计;负责编制统计年鉴;监督管理水路运输非税、公路通行费征收;指导交通运输资金预算编制;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财务预决算的审核;负责直属单位和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负责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和直属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与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

  (五)规划处。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港口、站场、城市公共交通等相互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年度交通建设和运输实施计划;负责分析研究全市交通经济运行情况;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前期指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审查。

  (六)运输处。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参与拟订物流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和价格;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工作;参与口岸开放、联合运输协调工作;维护运输行业平等竞争;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七)安全处。负责全市性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组织工作,拟定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和交通建设、养护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公路路政行业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维稳工作。

  (八)行政审批与建设处。负责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有关技术审查工作,并负责综合协调落实;负责公路、水路、港口和站场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或组织初步设计(预)审查、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理、质量技术、造价定额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养护、港航维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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