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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规划局(温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审查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并上报市政府审批,负责组织审查城市规划区内镇总体规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需编制规划的村规划审批。

  (四)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核发市立项的跨县(市)域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核发市区范围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管理。

  (五)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与地理信息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城建档案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六)负责出让地块的规划安排,参加市区房地产开发地块地价的会审。

  (七)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地籍图编制管理;拟订全市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负责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及管理利用。

  (八)负责城乡道路及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协调城乡道路和工程管线规划实施。

  (九)负责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的宣传、专业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乡规划信息系统的规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督查、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务、保密、文书档案、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及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管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各类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考核、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出国(境)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规划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注册等资格审核和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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