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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深国税发〔2012〕96号)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

  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26号,以下简称《处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深刻认识施行《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施行《处分规定》对于加强税收管理,惩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于税务系统 “收好税、带好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深入学好遵从好。市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或利用电子信息平台等进行宣传、学习、辅导,务必全面准确领会《处分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务必学习好、宣传好、遵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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