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2011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2011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10年是三峡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成功及高水位正常运行的一年。按照国家防洪调度要求,三峡水库汛前水位经历了从172米缓慢降至145米的过程,汛后试验性蓄水正式启动,逐步达到175米,并持续正常运行2个月时间。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确保了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2010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287处,威胁2529户101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40万元,因灾搬迁259户843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049张,避险明白卡12643张。各县市区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2887.8万元对13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保障了当地群众631户及单位共298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1年地质灾害的预防分析

  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候趋势预报,我市2011年总降雨量有可能略偏多。汛期(5~9月)总雨量840~920毫米,比历年(1981~2010年平均值)偏多1成左右,主汛期(6~8月)总雨量560~620毫米,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9月,6~8月有可能发生局部暴雨等灾害气象,在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和弃渣及废弃矿山为主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局部还可能出现山体坡面型泥石流和山区小流域沟谷型泥石流。在地质灾害防治上(特别是汛期),各地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