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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2〕69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省中医医院: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于2012年7月10日-8月10日组织专家对全省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等级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等级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送审稿)》、《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等有关文件,认真准备,找出差距,不断完善,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准备情况进行督导和培训。

  二、各单位要在评审时间内积极做好迎评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缓评单位从严掌握的要求,无充足理由不得缓评。

  三、拟申请缓评的单位要提出申请,经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送我局,由我局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后实施。省中医院直接报送我局。申请缓评的单位缓评理由要充分,材料中要附有关缓评证明:如基建证明,有关政府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并说明接受评审的时间。缓评申请务于5月底前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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