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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护理岗位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护理岗位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冀卫医〔2012〕41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三好一满意”和“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加强护士的专业技能训练和能力素质建设,提高临床护理服务水平,我厅自2011年8月开始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了护理专业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围绕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的目标及要求,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积极落实,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训练和竞赛活动。各级医疗机构以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为载体,结合临床实际工作,广泛开展以强化“三基三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的护理专业技能训练活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广大护士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立足岗位,刻苦训练,形成了“创先争优”,“学理论、练技能、比服务”的良好氛围。

  为保证训练和竞赛活动取得实效,省卫生厅在各市选拔的基础上,确定了77家医院进入全省笔试考核范围,随机抽取了1620名选手参加笔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40家医院、7个专业的544名护士参加了现场决赛。同时,单独组织了精神卫生专业竞赛,共有15家医院73名护士参加了比赛。按照《全省护理专业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和决赛成绩,经研究,决定对各专业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省护理岗位技能竞赛集体一、二、三等奖”和“全省护理岗位技能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对团体总分前6名的医院授予“全省护理岗位技能竞赛优胜单位一、二、三等奖”。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为这次竞赛做了大量工作,决定授予“全省护理岗位技能竞赛组织奖”。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以此为起点,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动我省卫生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全省广大护理人员要以在全省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为榜样,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加强护理专业技能训练,提高服务能力。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本次竞赛为契机,结合卫生系统“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改善临床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附件:1、全省护理岗位技能竞赛优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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