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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办理2012年秋季学期毕业生毕业验印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办理2012年秋季学期毕业生毕业验印的通知
(穗教职成〔2012〕17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从5月15日至7月6日为今年秋季学期毕业生毕业证办理时间,为了保证今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办理工作按时、高效、有序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2012年秋季学期毕业证办理地点定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联系电话:38920346)。

  二、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学籍信息修改审核

  5月15日至6月1日为毕业生学籍信息修改审核时间。各学校认真核对毕业生学籍信息,若毕业生学籍信息的关键字段(姓名、性别、专业、出生年月、籍贯)有误,各学校在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修改后,需持该学生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办理地点办理审核手续;若非关键字段有误,各学校可在系统上自行修改。毕业生学籍信息修改必须在2012年6月1日前完成,6月4日起不再办理毕业生学籍信息修改审核。

  (二)毕业资格审批

  6月4日至6月14日为毕业资格审批时间,请各学校在系统打印《毕业生名册》、《毕业证办理申请表》、《毕业生学籍卡》等毕业资格审批材料,市属学校持一式两份毕业资格审批材料,区属学校一式三份(先送所属区教育局审核),按照安排表(见附件)到办理地点办理审批手续。系统打印的《毕业生名册》、《毕业证办理申请表》自动生成条形码,没有条形码的《毕业名册》、《毕业证办理申请表》不予受理。《毕业证办理申请表》的“入学时间”要具体到月份(如“2009年9月”)。若毕业学制不是三年的,学校需在《毕业名册》“备注”栏注明原因,《毕业名册》生成的日期统一为“2012年7月1日”。

  (三)毕业证领取

  毕业证制作完毕后,由我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下简称“职成处”)通知学校到办理地点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毕业证验印

  学校在领取毕业证后粘贴毕业生相片、盖学校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核对无误后到办理地点办理毕业验印,验印时间请与我局职成处预约。毕业生相片要求为学生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大一寸相片,发型端庄,避免头发遮掩五官,不得穿红色、吊带衣服。

  三、工作要求

  (一)从今年起,毕业生学籍卡“教育部门审核意见”栏目改为“学校审核意见”,请各校及时办理学籍卡模板变更工作。学校在毕业生学籍卡加盖“同意毕业”及学校公章后,分别存入学生及学校的档案,但在毕业证审批时需提交我局职成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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