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堰市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十堰市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是覆盖范围广、服务人口多、公益性强的交通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条件。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增长迅猛,截止2011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20252.3公里,其中县乡道6865.7公里、村道13386.6公里,全市9个县(市、区)所辖的147个乡镇、1957个行政村全部修通了沥青、水泥路。但是,受资金不足等因素的制约,我市大多数农村公路技术水平低,安保设施不完善、不配套,加上我市山区面积大,农村公路多临崖、临水,路窄、弯急、坡陡,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导致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农村公路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尽快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市农村公路实施以“消除隐患、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会战。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动员各方力量,强化政策支持,创新体制机制,广泛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力争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特别危险(高危)路段安保设施建设任务,“十二五”末完成县、乡、村道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尽快提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坚决扭转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大幅度减少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促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形势逐步好转。
二、实施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