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地址、集体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必须填写准确,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
四、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
五、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须认真填写;
六、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1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七、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市县级以上奖励;
八、本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
附件3
海南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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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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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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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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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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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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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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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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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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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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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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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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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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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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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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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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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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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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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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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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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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