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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五)民用建筑工程边坡区。十堰市区、竹山县城等建筑工程开山边坡地段,山区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等集中建房区靠近开山边坡地段是人工诱发滚石、塌方、崩塌、滑坡的多发地段,具有突发性,威胁附近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
  (六)城区山地整理及渣土场区。城区山地整理及渣土场形成的开山边坡、填土边坡地带,如张湾区西部山地整理区、东风孵化园四方山渣土场、武当街办茅箭堂村陈粮沟渣土场、花果街办二堰沟村铁路专用渣土场等,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场地建筑工程、周边居民。
  (七)公路铁路沿线。十漫高速路、鲍竹路、316国道、305省道及十房、谷竹、十白高速路,武神、武白一级路等新、改、扩建公路,襄渝铁路二线、十宜铁路沿线等经常发生滚(坠)石、塌方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是分布于公路铁路开山切坡形成的边坡区,威胁对象是过往的客、货运输车辆,公路施工、养护人员以及公路铁路运输线路安全。
  (八)在建水电工程区。目前,我市在建水电工程19处,如竹山县潘口电站、龙背湾电站、小旋电站,竹溪县白沙电站等重点在建水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坝肩、公路、桥肩、洞口等地段开挖形成的高陡边坡区是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主要威胁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的安全。
  (九)旅游景区。目前,我市山水型A级旅游景区15处,其他不同级别的旅游景区也在不断开发增多,多以险山、秀水为景,由于山高坡陡,地势险峻,易发生滚(坠)石、塌方和滑坡,山谷地段可能突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威胁游客和景区设施安全。
  (十)矿区。以露天开采矿区采场崩塌、滑坡,废渣堆、尾矿库滑坡、泥石流为主。如郧县和郧西大理石矿山、城区采石场普遍存在的高陡边坡是崩塌、滑坡的隐患区,郧县和郧西铁矿尾矿库,城区采石场、竹溪县和竹山县板石矿山废渣堆等是滑坡、泥石流的隐患区。威胁对象是矿山采矿人员、设施及矿区附近居民。
  根据县域地质灾害防治区划调查和新增地质灾害情况,2012年,全市确定80处省、市、县(市、区)级重点监测督办地质灾害区(点)。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突出表现为降水,其次是工程建设、矿山开采、水库效应等。5~10月的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具体时段如下:
  1、汛期区域性中到大雨、局域暴雨、连阴雨期间及滞后3-5天。暴雨常导致山洪泥石流灾害,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连阴雨对山坡与工程边坡浸透作用强,使滑坡变形加快。这一时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集中高发时段,也是我市2012年地质灾害主要重点防范期。具体时段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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