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幼儿园一日生活保教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沈教发〔2012〕3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幼儿园一日生活,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现将《沈阳幼儿园一日生活保教工作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流程》是指导幼儿园科学开展一日生活的指导性文件,是评价幼儿园一日生活标准化工作的依据。我市将把一日生活标准化工作列入到对各区、县(市)学前教育工作考核中,根据“重点监测、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我市幼儿园一日生活标准化工作。各地要对《流程》的实施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规范保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科学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流程》的基本框架内,制定本地的相关要求,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动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一日生活保教工作的业务指导,引导幼儿园按照《流程》要求,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健康成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年检、评估、督查、教研等方式,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倡导科学教育方法,提高广大学前儿童家长对接受规范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营造社会关心、支持科学保教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试点,分步推进
各地要积极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要将教育办(含学校办)、企事业单位办(含部队办)、民办、乡镇办、村办幼儿园等分类分批列为试点园所,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推进任务书和时间表,在指导力量上给以倾斜,并将本区首批试点园所(每类至少2所)名单于4月1日前上报,我市将对试点园所统一进行重点监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