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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依托自然、民族、旅游和文化资源,大力开展各级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使内容更加丰富,亮点更加突出。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市(州)、县(市、区、特区)普遍建立体育总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等体育社团。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60%以上的城市街道、3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35%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全省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1200人以上。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制,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定期培育全民健身骨干。

  (七)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服务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较大增加,培育体育健身咨询机构与服务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全民健身宣传。重视舆论导向,发挥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平台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健康生活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与全民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各地人民政府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居住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街道办事处要负责辖区内全民健身工作,组建各类文体中心、健身俱乐部、健身指导站(点)等,组织实施好本辖区内的体育健身活动。充分整合利用辖区内的各种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协调发展。

  (三)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地人民政府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奔小康,要健康”的观念。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础设施,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村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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