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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刘 志 强   副市长

  副组长:贡扎曲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刘  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调研员

  胡 士 权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妮  妮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督查室主任

  潘  嘉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扎西朗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扎西旺堆   市国税局副局长

  任 卫 东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宋 世 良   拉萨运管分局局长

  平  措   拉萨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徐 晓 平   市物价局局长

  何  杰   市信访局主任科员

  五、责任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将信息收集上报(每周至少报送一份工作简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宣传工作,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协助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市属媒体开展出租车文明行使专题报道,集中宣传出租车行业的好人好事,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拉萨运管分局。负责出租车经营者信息、思想动态状况收集;组织出租车公司开展行业内违规问题自查和内部整改工作,针对出租车公司的管理拿出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进一步严格出租车公司经营资质审核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在整治过程中开展对出租车公司管理层及司助人员行业培训及法规学习,督促检查出租车公司及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召集出租车公司明确交接班时间,并要求各出租车公司将交接班时间提示标志统一制作粘贴于出租车醒目位置;组织出租车协会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并就目前出租车运力无法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现行计价标准不合理等问题认真做好调研并提出解决意见。

  (四)拉萨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加强出租车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拒载、甩客、宰客、绕道、乱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出具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无从业资格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行为;对出租车车身残缺破损、营运标识模糊、服务设施破损、车辆内饰脏乱等问题予以规范;确保96169交通执法投诉服务渠道24小时畅通,及时有效地受理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做好对出租车违法行为的信息共享,及时将出租车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抄告运管部门;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出租车从业人员思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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